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党的十八大把“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于2010年率先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程,明确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了9大方面74项工作任务450余项具体措施,标志着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设计、布局基本完成,正处于抓落实、促推进、见成效和不断深化的阶段。

  牢牢抓住抓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这一载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必须深刻认识法治在交通运输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准确把握构建法治政府部门是确保交通运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实现交通大国迈向交通强国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障,并始终坚持发挥法治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将法治贯穿交通运输规划、标准、建设、运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各环节各方面,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保“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交通运输各单位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抓住抓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这一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将立法、执法、普法、执法监督等工作不断推向纵深。

  抓住抓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这个载体,还需要创新方式方法,从解决当前交通运输行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强化各级交通运输干部的政治担当,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成效落实到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落脚到服务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上,确保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领先的交通强国。